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,加大培养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,根据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县干部队伍实际,经研究同意,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一批机关工作人员。
一、指导思想
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坚持干部队伍“四化”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,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选人原则,采用公开报名、统一考试、严格考核、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选调,真正将作风扎实、综合素质较高的优秀年轻干部选调到机关单位工作,促进机关工作人员队伍结构的改善和优化。
二、选调名额、范围及条件
(一)选调名额:纪委监察局 2人,县委办公室2人,县人大办公室1人,县委组织部2人(其中干部信息室信息专干1人),县人事局1人,县直工委1人,团县委1人。
(二)选调范围:从全县各乡镇、县直机关单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的副科级以下(不含副科级)在职人员中选调。
(三)基本条件
1、政治立场坚定,思想素质好,事业心和责任感强,遵纪守法,品德端正,廉洁奉公,公道正派,身体健康。
2、综合素质较高,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,具有较好的电脑使用技能。
3、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年龄在30周岁以下(即1978年1月1日后出生)。
4、报考县委组织部、县直工委职位人员必须是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,其中干部信息室信息专干职位要求具有计算机及相关专业文凭;报考团县委职位的年龄在25周岁以下(即1983年1月1日后出生)。
三、选调程序
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告、报名、资格审查、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、跟班试用、决定等程序进行。
(一)公告。从 4月20日开始,在县电视台、桂阳党建等媒体网站发布选调公告,进行广泛宣传发动。
(二)报名。报名时间为2008年5月5日至5月7日。报考人员凭身份证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到县委组织部干部室(县四大家办公楼560房)报名,每人只准填报一个职位,报名时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,交笔试、面试考务费200元。
(三)资格审查。报名结束后,由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,合格者发给准考证。报名人数达不到1:5比例的职位不开考,在征得报名者本人同意的情况下,可以调整报考职位。
(四)笔试。笔试实行封闭式命题、阅卷,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,聘请上级及县有关部门专家命题制卷阅卷。笔试分公共知识、公文写作部分组成,分别占笔试成绩的40%、60%,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公共知识、时事政治、政策法律等综合知识掌握情况和解决问题、公文写作等方面的能力。笔试时间定于2008年5月10日,地点在县委党校。
(五)面试。根据笔试成绩,每个职位按1: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。面试由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,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个人综合素养、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。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(六)体检。按笔试、面试分别占60%、40%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,根据综合成绩高低,按1:3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。体检标准按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
(七)考察。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。由县委组织部等单位组成考察组,对考察对象的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进行全面考察,主要了解其德才表现、工作实绩、工作经历等情况。
(八)跟班试用。考察结束后,每个职位按1:2的比例,由考察组提出跟班试用人员建议名单,报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,跟班试用人员到选调单位相应岗位跟班试用。跟班试用时间1 个月,主要了解其实际工作能力、岗位适应能力等。
(九)决定。跟班试用期满后,由选调单位提出选调人员初步意见,报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后,由县委组织部、县人事局办理相关调动手续。
四、组织领导
为切实加强领导,确保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,成立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,朱峻柳同志任组长,周贤旗、刘继春同志任副组长,廖春光、胡笙孝、廖星明、孙佑民、黄爱军、谭珍友、刘九江、邓玲、谭建安同志为成员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负责日常工作,谭建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。 中共桂阳县委组织部 桂 阳 县 人 事 局 2008年4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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