桂阳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 工 作 方 案
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,大力培养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,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,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,经县委研究,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一批县直单位科级领导干部。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,结合我县实际,特制订本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通过开展此项工作,调动全县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,全面优化领导干部结构。
二、组织领导
为切实加强领导,确保公开选拔顺利进行,县委决定成立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。由朱峻柳同志任组长,周贤旗、刘继春同志任副组长,李梅玉、谭建安、谭珍友、罗成、黄爱军、邱平继、欧阳勇等同志为成员。领导小组下设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(以下简称县公选办),办公地点设在县委组织部,由谭建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,负责日常工作。
三、选拔范围、职位、条件及其他要求
(一)选拔范围
全县各乡镇、县直机关、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。
(二)选拔职位 共9个,即县科学技术协会主席人选1名、县商务局副局长1名、县司法局副局长1名、县建设局副局长1名、县农业局副局长1名、县林业局副局长1名、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1名、县体育局副局长1名、县发展和改革局总经济师1名。
(三)基本条件 1.符合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规定的德、才条件,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,能够运用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;忠实实践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、方针和政策;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;清正廉洁、公道正派。 2.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凭,有胜任拟任职务所必备的专业知识、工作经验、组织协调能力和办事能力。 3.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(即2006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);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(即197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),具有高级职称的,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(即196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);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(合格)以上;身体健康。
(四)其他要求 1.报考县科学技术协会主席人选职位的,要求任副科级实职2年以上(即2006年12月31日以前任职)。 2.报考县司法局副局长职位的,要求具有法律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凭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,具备律师等相关资格。 3.报考县建设局副局长、县农业局副局长、县林业局副局长、县体育局副局长职位的,要求具有报考职位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凭或在相关行业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相关专业助理以上职称。 4.报考县发展和改革局总经济师职位的要求具有经济师、统计师、会计师等相关中级以上职称。
四、选拔程序及有关要求
公开选拔工作严格按照公告、报名、资格审查、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组织考察、讨论决定、公示等程序进行。 1.公告。从2008年10月25日开始,召开有关会议,并充分利用电视台、网站等媒体发布公开选拔公告,广泛宣传公开选拔的目的、意义和选拔范围、条件等有关事项,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支持、参与公开选拔工作。 2.报名。报考者只能选报1个职位,报考者在报名时须交验身份证、学历证、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,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和报名费200元,并如实填写《报名登记表》。报名时间:2008年11月3日至5日;报名地点:县委组织部干部室(县四大院办公室560房)。 3.资格审查。报名结束后,由县公选办进行资格审查,合格者发给准考证。为确保公开选拔工作质量,报名人数不足10人的职位不开考,但在征得报名者本人同意的情况下,可以调整报考职位。 4.笔试。笔试实行封闭式命题、阅卷,由县公选办统一组织。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,按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50%的比例折算成笔试总成绩。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以《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》为依据,专业科目考试内容包括选拔职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、专业管理知识和专业政策法规知识。笔试时间定于2008年11月8日。 5.面试。根据笔试成绩,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: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。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、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,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。面试时间定于2008年11月15日。面试后,按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%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。 6.体检。根据综合成绩,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: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和考察对象。体检标准按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如有体检不合格者,其不足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。 7.考察。体检合格者,确定为考察对象。由县委组织部等单位组成考察组,对体检合格对象的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进行全面考察,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,综合分析排队,提出建议意见,向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。 8.讨论决定。由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入选对象,报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拟任人选。选拔职位如没有合适人选,可以空缺。 9.公示。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拟定人选后,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。
五、待遇与管理
公开选拔确定的入选人员,按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,试用期为一年,试用期间享受同级干部待遇。试用期满后,经考察能胜任本职工作再正式任命或任职,如不能胜任则回原单位或由组织另行安排工作。对列为考察对象但未能入选、经考察比较优秀又有发展潜力的,列入后备干部培养管理;对弄虚作假、蒙混过关者,一经发现,即刻取消其资格,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六、工作要求
各单位党组(党委、总支、支部)要把这次公开选拔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,按照通知精神,周密布置、精心组织、合理安排,认真做好思想教育、宣传发动和报名工作,正确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关心、支持、参与和监督这项工作。特别要大力动员、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报名,原则上要求符合条件的干部都要报名考试。对参加报考的同志,各单位要尽量保证其复习时间,报名费、车船费、规定内的补助等费用由单位负责解决。县公选办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、热情周到、坚持原则、公道正派,切实做好接待和服务工作。
桂阳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
2008年10月22日
报名登记表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