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桂阳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省、市级园林式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 |
| 桂创办发[2007]1号 |
| 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:2007-4-1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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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关镇、城郊乡人民政府,县直机关各单位,县属企事业各单位,省、市驻桂各单位: 开展园林式单位创建活动,对改善人居环境,提高人们生活质量,提高城市品位具有重要的意义,也是当前正在全县开展的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的需要。根据创建工作的需要和县城区各单位庭院实际情况,现就开展省、市级园林式单位创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,加大投入,加强单位庭院、住宅小区绿化建设管理,不断提高园林绿化水平,积极申报省、市级园林式单位。 2、二OO七年城区下列单位要申报省级园林式单位:机关事务管理局、人民医院、桂阳一中、新东方大酒店、桂阳三中、中医院、县党校、自来水公司、民政局、财政局、地税局、城南完小、国税局、公安局、计生委、建设局、县烟草局家属区、交警大队、宝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、国土局、人民完小、检察院、城郊乡人民政府、黄沙坪铅锌矿;下列单位要申报市级园林式单位:城北派出所、法院、蔡伦中学、桂阳烟库、东塔中学、消防大队、福利院、工商局、农行、武警中队、征稽所、公路局、疾控中心、人武部、县工业园、职业技术学校。 3、其他单位要尽快完善庭院基础设施,加大投入,创造条件,依照标准,争创省、市级园林式单位。
4、凡申报单位于3月底前到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(四大家1楼131房)领取有关表格,由创建办组织初审,统一上报。
附:省级园林式单位标准 桂阳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七年三月
省 级 园 林 式 单 位 标 准 一、组织管理 有组织机构,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绿化经费,配备一定比例的绿化专职人员,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,实行“门前三包”(包绿化、包秩序、包卫生)。单位义务植树任务完成好,尽责率达90%以上。
二、规划设计 1、有完整的绿化规划,且布局合理。 2、规划图纸齐全。
三、绿化效果: 1、绿地面积占总面积的30%以上,绿化覆盖率达40%以上。 2、可绿化土地全部绿化,无裸露地面。 3、突出植物造景,创造丰富植物景观群落,并与周边的建筑、设施、地形等环境因素相协调。植物造景一处以上,面积0.2公顷以上绿地必须有植物造景。 4、绿化树种丰富,总数超过30种,或有珍稀树种2种以上。 5、垂直绿化、屋顶花园绿化效果好。 6、盆花、草花培育养护好。 7、园林小品与绿化、环境协调。 8、单位门前绿化效果好。
四、绿化养护 1、乔灌木生长健壮,树形修整良好。 2、绿篱及地被修剪整齐,生长茂密。 3、草坪生长旺盛,无杂草。 |
| 文章录入:徐媛 责任编辑:admin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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