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桂阳县科学技术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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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:2005-9-1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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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桂阳县科学技术局是主管科技工作的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,其主要职责是:
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科技发展的战略、方针、政策,根据“科教兴县”战略,研究拟定全县中、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,研究确定科技优先发展领域及科技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,选择对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科技项目,组织力量进行攻关。组织实施上级科技部门下达的科技计划、星火计划。
(二)研究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,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;负责科学事业费、科技“三项经费”和科技专项经费等有关费用的预、决算。
(三)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发展高科技、实现产业化的规划、计划,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的初审、上报认定工作。归口管理民营科技工作。
(四)负责全市科技执法工作,研究提出科技体改、科技人才、科技创新、科技进步、科技中介服务、科技奖励、科技成果转化、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政策、法规的建议。
(五)归口管理全县科技成果、科技奖励、科技保密、技术市场和技术合同的认定工作。归口管理全县专利工作及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。负责指导全县科技中介服务,有关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认定工作。
(六)指导、协调并参与各类技术培训、科技服务和科技开发、科技示范、科技扶贫工作。
(七)加强引导全县各界与科研机构、大专院校的横向联系、交流与合作工作,为发展休宁县经济提供科技信息、技术咨询服务;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输出、技术引进和消化、吸收、创新工作。
(八)归口管理科技信息工作;负责科技宣传、科技统计和推动科学普及工作及全县国防科技动员工作。
(九)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,参与科学技术人员的管理、培养、引进和优秀科技人员的评选及推荐工作。
(十)协助县委组织部门做好乡镇科技副职(助理)的任职和管理工作。
(十一)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内设机构 (一)办公室 (二)科技计划成果股 |
| 文章录入:刘艳红 责任编辑:刘艳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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