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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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:2005-9-1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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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主要职能 (一)负责计划生育工作方针、政策、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检查监督,协同有关部门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治理。
(二)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口发展中、长、远期规划和年度计划,并制定全县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计划,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评估。
(三)指导计划生育协会工作;组织开展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。
(四)负责计划生育及有关人口数据的统计工作,参与全县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。
(五)指导乡镇计划生育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的建设,规划、组织全县计划生育专业教育和干部职工培训工作;协同县有关部门对乡镇计生站工作人员的考核、晋升、职称申报、等级考核等工作。
(六)负责县级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管理使用,对乡镇计划生育统筹经费和计划外生育费、罚款的征收使用进行监督,负责本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产和国有资产管理。
(七)负责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工作,检查并指导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工作;负责做好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工作;编制全县计划生育药具计划,负责对乡镇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发放与追踪指导,检查乡镇对药具的供应与管理,推广节育新技术。
(八)负责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。
(九)承办县委、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二、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,县计生委设4个职能股室。 (一)办公室(加挂人事股、财务股两块牌子) (二)政策法规宣传股 (三)计划统计股 (四)科技股 |
| 文章录入:admin 责任编辑:刘艳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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