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桂阳县司法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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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:2005-9-1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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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主要职能 县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是: (一)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、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发展中、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。 (二)制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,指导各地、个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。 (三)指导监督律师、法律顾问工作,管理社会法制服务机构;组织、指导、监督和开展法律援助工作;协助市局进行法律服务所的设立、变更、注销工作。 (四)开展公证业务和公证法律服务。 (五)监督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、乡(镇)司法所、“148”专用电话法律服务和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,指导管理纠纷排查及睦邻友好工作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。 (六)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刑满释放、期满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。 (七)指导和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。 (八)指导和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培训和法学教育工作。 (九)协助组织实施司法考试工作。 (十)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,协助乡(镇)管理司法助理员。 (十一)承担桂阳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。 (十二)承办县委、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二、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,县司法局设5个职能股室: (一)办公室 (二)政工室(加挂监察室牌子) (三)政策法规股 (四)法制宣传股(加挂桂阳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) (五)基层工作股 |
| 文章录入:admin 责任编辑:刘艳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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